为做好2026年度泰山学堂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优秀学生奖、特长奖、三好学生: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山大学字[2022]40号)进行推选。
注:申请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的学生须分别满足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在前10%、前25%、前50%。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山东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山大学字[2022]40号)进行推选。
注:申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学生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在前50%,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
二、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1.优秀学生奖
优秀学生奖一等、二等、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学堂参评人数的10%、15%、25%。
2.特长奖
特长奖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分配”原则,以学堂参评人数的20%为基准人数,按照基准人数*750元为标准,将特长奖总金额划拨学堂,由学堂制定具体分配比例。具体参考《山东大学泰山学堂本科生特长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2)。
请符合特长奖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山东大学泰山学堂特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以“姓名+特长奖”命名,于9月18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版发至tsxtjxj@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校优秀学生干部
学校以3%的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其中校学生会及学生公寓等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
4.三好学生
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一等且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授予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获得优秀学生奖二等且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授予院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此项荣誉称号无需学生申请和辅导员审批。
三、有关说明与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务必高度重视,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学堂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