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堂新闻 >> 正文

关于评选2013年度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的通知

2013年09月29日  山东大学泰山学堂  阅读量: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将合格的申请表于10月9日下班前将纸质版送至知新楼D738,评选答辩会另行通知。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和《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即将展开本年度山东大学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随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同时开展,其他各类型奖学金进行统一评选。

   二、本次奖学金评选的种类包含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类。综合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第二校园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

   三、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良”以上;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六)及时足额缴纳学宿费。

   (七)学生当学年志愿服务不得少于40学时。

   各类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标准及具体所需报送材料参见附件一。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奖名额参见附件二。

   五、评选原则

   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评选工作遵循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年级学生奖学金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确定拟获奖名单、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人选)、两级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励对象。

   六、评选程序及注意事项

   各学院评选时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学金具体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参见附件四)进行评选,尤其是校长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要通过答辩会形式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各类奖学金所需报送表格(参见附件三)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108房间),如需报送电子材料则发送至xuegbg@sdu.edu.cn。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人员进行评审,或酌情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或公开竞选,并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拟定获奖名单。

   七、相关要求

   为做好本次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生申请前,各学院要召开奖学金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校长、国家、社会、单项等奖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优秀的、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奖学金。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不得出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该学院评奖资格。评选过程要尽量多吸纳学生参与,同时做好在学生中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同学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受到教育,充分发挥综合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单项奖学金激励创新型人才、特长型人才脱颖而出的作用,确保奖学金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本次奖学金名额统一下达,为扩大奖学金的覆盖面,请各学院均衡分配奖学金获奖名额,确保更多的学生受益。原则上,除校长奖学金外,各类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与第二校园奖学金除外)不可兼得,各项单项奖学金可以兼得。特殊情况下,若一名学生因设奖条件限制获得多项综合奖学金时,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领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奖学金。

 

 

附件一:山东大学2013年奖学金评选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二:2013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0927.xls

附件三:各类奖学金提交表格.rar

附件四:各类奖学金具体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docx

 

 

                                       学生工作部

                                                2013年9月27日

【from:徐孝刚】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泰山学堂举行2013届毕业典礼暨欢送会

关闭

最新添加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