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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大学泰山学堂2021年度 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30日    阅读量:

各位同学好:

为做好2021年度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型

1. 学业奖、特长奖、校三好学生: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进行。

2. 校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二、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1. 学业奖

一等奖3000/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0%确定;

二等奖2000/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5%确定;

三等奖1000/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25%确定。

2. 特长奖

特长奖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分配原则,以学堂参评人数的20%为基准人数,按照基准人数*750元为标准,特长奖总金额划拨学堂,由学堂制定具体分配比例。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特长奖不超过三项。《山东大学泰山学堂本科生特长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2)。

请符合特长奖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山东大学泰山学堂特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以“姓名+特长奖”命名,于101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版发至tsxtjxj@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 校三好学生

学生获得学业一等奖同时获得至少一项特长奖且德育考评等级为优,直接授予山东大学三好学生称号。

4. 校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人数的3%比例评选,其中校学生会及学生公寓等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

《山东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见附件4,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班干部撰写一份《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5),要求格式清晰、内容属实、不少于300字,并以“姓名+校优干”命名,于101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版发至tsxtjxj@163.com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使用说明第2至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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