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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科学生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06日    阅读量: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金额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校长奖分设校长奖(综合)、校长奖(单项),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获得校长奖(综合)的学生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校长奖(综合)

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参评学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历学年均获学业奖一等或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第一(2022级学生需满足本学年获优秀学生奖一等或综合评价成绩第一);

2.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3.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校长奖(单项)

申请校长奖(单项),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实践服务)、文体素养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在“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申请后需导出申请表,导出后可适当调整表格样式,要求表格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学院(导出后申请表保持正反面一张A4纸,该申请表将用于校长奖答辩现场评审材料,请务必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有效,表格样式整洁美观)。

2.学院评选。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通过答辩会的形式,评选产生最终的推选名单,辅导员、院系按要求完成线上审批。

3.学院公示。各学院(培养单位)对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

4.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取材料评审、民主评议、答辩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向全校学生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学生提出的各种疑问,积极开展调查,认真处理,及时给予解释、答复。

6.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7.表彰奖励。学校召开颁奖典礼,对本年度校长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四、评选要求

1.推选名单需通过答辩会的形式最终确定,其中,校长奖(综合)推荐人数为每学院1名候选人;校长奖(单项)推荐人数为每学院每个单项1名候选人。秉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态度,根据实际情况,可出现部分单项推荐人选空缺的情况。

2.申报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任职和获奖等相关情况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填写内容与证明材料在名称、等级方面要对应无误。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申报学生若有参评论文专著,须为公开正式发表或出版见刊,论文需上传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的扫描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SCI期刊需在申请表论文名称后注明分区;若有参评专著,需上传专著封面及扉页的扫描件。若团队共同参与竞赛、比赛等获得奖励,共同申报科研项目、专利等,需注明个人所在位次。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将《申请表》以及相关电子版支撑材料发送至tsxtjxj@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4:0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校长奖模块使用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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