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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四届济南奖学金的通知

2023年11月16日    阅读量:

为激励高校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发展,热爱济南,才聚泉城,依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启动第四届济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启动第四届济南奖学金(原泉城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济南校本部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名额13人,每个培养单位推荐1人。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2022-2023学年度德育素质评价成绩为“优”;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15%(含15%)(实行综合评价的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班级)前15%(含 15%));

6.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到30%(含30%)(实行综合评价的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班级)前30%(含 30%))。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榜样作用显著,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突出表现,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济南市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全省、全市荣誉称号获得者;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参照附件《济南奖学金模块使用指南》填写学生申请部分,提交辅导员与学院(培养单位)系统审核;同时向学院(培养单位)提交材料,包含从系统导出《第四届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事迹材料(不超过 2000 字)、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本科生院成绩证明章)及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培养单位)初评

学院(培养单位)通过答辩、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培养单位)拟推荐学生,每个学院(培养单位)推荐1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4.学校评审

5.上报终审

公示无异议后呈报济南市教育局终审。

四、材料报送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将《第四届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学生事迹材料(不超过 2000 字)、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本科生院成绩证明章)及各类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电子版发送至tsxtjxj@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下午16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填报《第四届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时,应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字数要求填写,不擅自调整表格格式。

2.学生可在系统中填写四项获奖情况并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填写内容与证明材料在名称、等级方面要对应无误,如有超出四项的奖项,学生可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若证明材料缺失,可至学院(培养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3.学生若有参评论文,须为公开正式发表或出版见刊,论文需提供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的扫描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SCI期刊需在申请表论文名称后注明分区;若有参评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及扉页的扫描件。

若团队共同参与竞赛、比赛等获得奖励,共同申报科研项目、专利等,需注明个人所在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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