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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堂学生外出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11月12日  山东大学泰山学堂  阅读量:

   山东大学泰山学堂文件

 

山大泰字〔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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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堂学生外出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一步深化提高知识水平,提升科研能力和专业素养的重要环节,泰山学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五个取向均有学生毕业,其中部分学生需在大四期间外出在研究生就读的学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外出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试行)。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外出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理由,并承诺购买意外保险,家长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声明安全责任自负。

2、接收单位具函同意接收该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安排专人指导,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学习环境和相应经费。

    3、外出申请经由泰山学堂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及本取向教授小组组长、指导教师的批准,毕业生方可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4、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内容)必须与专业培养目标基本相符。

5、各取向为每一名外出学生选派一名校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进行监控。校外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起草毕业论文任务书,与校内指导教师协商确定,并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之初,下达到学生。

    6、学生应定期(最多一个月)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一次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并由校内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把关。

    7、学生应在答辩前两周回学校进行论文的撰写和修改工作,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

以上办法由泰山学堂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本科生院批准备案。

 

山东大学泰山学堂

2014年11月12日

 

 【from:x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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